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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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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1985年6月,开办资金248万元,原名为北京市朝阳平房医院,2007年4月16日更名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建筑面积4015平方米,医疗服务面积15.1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2.10万,其中:常住人口6.46万。其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本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协调和服务人口预防保健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考核、药品调配和财务结算管理。
    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九个部门,分别为行政后勤、预防保健、全科诊疗、药房、中医、急诊、输液室、专科诊室、功能检查室等。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下设亮马厂、雅成一里、石各庄、黄渠、平房、华纺易城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5人,实际58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53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863.53万元,比上年增加1,362.69万元,增长9.4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999.90万元,比上年增加1,362.55万元,增长12.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9.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8,758.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9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2.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27.38万元,比上年增加)938.96万元,增长9.04%,其中:基本支出10,851.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80%;项目支出475.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37.53万元,比上年增加153.71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疫情相关项目拨款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65.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3%;教育支出7.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5%;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9%;卫生健康支出2,757.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83%;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5.3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65.33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5.3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65.3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7.95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7.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7.9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个别职工进修与全体职工业务知识和疫情知识事项等培训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7.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67.4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7.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67.4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场地使用与保障人员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14.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79万元,增长4.5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97.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14万元,下降1.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14.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去世职工抚恤金与丧葬费支出。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1.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用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1.4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757.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11.66万元,增长22.78%。其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1年度决算2,393.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5.93万元,增长16.89%。主要用于日常公用与药品费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184.3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5.85万元,增长280.15%。主要用于常规公共卫生服务于疫情突发事件相关费用支出。
“中医药”(款)2021年度决算13.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3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传承相关费用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44.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43万元,下降-3.6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1.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9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居民疫苗接种与疾病筛查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36.9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一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3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6万元减少0.51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51万元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目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0.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35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未购置,2021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0.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35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车辆日常维修与运行费用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212.5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5台,77.0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